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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城地区师范学校女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2024-12-01 产品展示
本 塔城地区师范学校女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文号:塔地教函〔2024】22号)已由批准,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 专项资金,其他,招标人为塔城地区师范学校,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地上四层,框架结构教学楼每层层高3.6米,建筑高度15.75米,建筑方案呈一字形布置,东西最长42.10米,南北最宽17.00米,每层为值班室、宿舍(含独立卫生间)等功能用房。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防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场地类别为二类,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框架抗震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为50年。建筑±0.000已上外墙为350厚匀质自保温砌块墙体,内墙(除100厚以外)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内地面采用地砖地面、防滑地砖地面;楼面采用地砖楼面、防滑地砖楼面;墙面采用无机涂料墙面、瓷砖墙面;顶棚采用无机涂料顶棚、塑铝板吊顶、矿棉板吸声吊顶等。配套工程为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及消防等工程(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师范学校女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完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以住建部(建办市[2023]47号)文已换领的证书为准)(如投标企业总承包资质已过期的,但在注册所在地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延期文件允许范围内,则投标人投标资格有效,并需提供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的延期证明文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实施工程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逐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一定要满足以下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一、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设计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②实施工程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实施工程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可以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四、其他人员要求: 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 (含)以上(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且应是设计成员单位在岗职工)。 ③项目班组成员:需提供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技术员1名,质量检查员1名,安全检查员1名,资料员1名;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注:项目班子人员均需提供新疆建设云网上截图);设计各有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五、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③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任部门黑名单。 七、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出2家;本项目必须由实施工程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八、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c、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