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问题:1-5号楼地下负二层违规私拉电线为电瓶车充电,且疏散通道上违规停放电瓶车,占用疏散通道。已立即整改,未处罚。
曝光问题:15-16号楼前一层门厅内违规停放电瓶车。已责令改正,未处罚。
曝光问题:违规停放电瓶车占用2单元安全出口。已立即整改,罚款200元。
曝光问题:17号楼二单元一楼大厅内违规停放多辆电瓶车。已责令改正,未处罚。
曝光问题:违规停放电瓶车占用2号楼安全出口。已立即整改,罚款100元。
曝光问题:1号、5号楼前违规私拉电线为电瓶车充电,且疏散通道上违规停放电瓶车,占用疏散通道。已立即整改,未处罚。
曝光问题:8号、10号楼1层门厅内违规停放多辆电瓶车。已立即整改,未处罚。
曝光问题:3号楼前违规私拉电线为电瓶车充电,且疏散通道上违规停放电瓶车,占用疏散通道。已立即整改,未处罚。
曝光问题:二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二层未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二层外窗被铁栅栏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厨房燃气设备(用具)未按规定设置紧急切断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曝光问题:员工宿舍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规定的A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曝光问题:该场所一楼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曝光问题:该场所二楼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曝光问题:二层缺少一部疏散楼梯,不具备安全地疏散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场所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全部损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楼梯间使用可燃材料装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南侧安全出口净宽度不足0.8米,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7.1.4 第1项之规定。
曝光问题:二层缺少一部疏散楼梯,不具备安全地疏散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场所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全部损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场所内使用可燃材料装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东侧安全出口净宽度不足0.8m,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7.1.4 第一项之规定。
安全隐患:会议室未设置感烟火灾探测器;会议室一处喷淋选型不符合标准要求(会议室中间设置的边墙型喷淋,应设置下垂型喷淋);二层西南角消毒间内未设置感烟火灾探测器、喷淋;三层南侧防火门损坏;三层南侧防火卷帘破损变形;一层前台对面应急照明线路未穿管保护;消防控制室电器线路敷设杂乱,未穿管保护;无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无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无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
安全隐患: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部分维保报告项目负责人签名非本人签字)。
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单位生产车间内东侧一处室内消火栓和厂区西侧一处室外消火栓均无水)。
安全隐患: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规定标准(该单位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